檢察體制的改革已刻不容緩!

報載高雄高分檢檢察官蔡國禎於高分院審理引進泰勞圖利案時,在公開法庭上語出驚人地表示地檢署檢察官告知他,相關的泰勞暴動案是現任檢察總長(時任高分檢檢察長)陳聰明為平息輿論,要找幾個人起訴而下指示起訴。此事經詢之陳聰明,陳聰明卻「不勝驚愕」地表示從未介入、干預。到底陳聰明是否曾介入地檢署的辦案,雙方各說各話宛如羅生門,不過對於檢察體系的已產生一定的傷害。

其實,基於檢察一體的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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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察改革的民間觀點 ——從2006年一些社會矚目的案件談起

檢察新論《第一期》

自光緒三十三年(1907年)我國引進日本的檢察制度迄今,檢察制度剛好在我國實施一世紀,而在這個第一百年(2006年)中所發生的檢察大事,又使得2006年將成為檢察史上一定要記上一筆的重要一年。筆者自2004年接任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(以下簡稱民間司改會)的執行長以來,恭逢其盛經歷了這個關鍵時刻,理當提出一些觀察與想法和大家分享。不過,民間司改會的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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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基本的人權要求—死刑判決應有最嚴謹的法律程序

死刑起源於應報主義,為殘酷、不人道的刑罰,死刑判決如果錯誤,一經執行即無法補救。

因此近半世紀以來國際人權法的發展,死刑的存廢一直是備受重視的議題。首先是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3條特別宣示對生命權之保障,第5條亦規定不得對任何人施以酷刑、殘忍不人道或污辱之處罰,但該宣言尚未明確規定廢除死刑。1966年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1項規定生命權應受保障,任何人不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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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蘇建和到李泰安

蘇建和案又要開庭了。

    2003年1月13日,在失去自由四千三百八十天、成為死刑犯三千九百八十三天之後,蘇建和、劉秉郎、莊林勳三人經台灣高等法院再審改判無罪,當庭釋放。原以為多年的苦難終於可以畫下句點,卻不料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,發回高等法院更審,又開始了三人的訴訟折磨。

在訴訟進行幾乎停滯的情形下,更審已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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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看電影學法律」書評­----老師、律師與電影

講故事,可以滿足人類天性中的幻想和好奇,對於人類 (不論大人或小孩) 而言,有著無比的吸引力,因此,講故事一向是人類包裝、傳達思想與理念的好媒介。好來塢的電影則是講故事的個中翹楚,幾乎無所不能地實現人類所有的夢想,極高的娛樂性吸引數以億計的人們為之瘋狂,所以它當然是傳達理念與價值的最好工具。對於這種可以透過娛樂將理念傳達效益極大化的方式,教育界自是垂涎三尺,覬覦已久而不願…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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